泰州人民医院 2015年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简章
泰州市人民医院为国家三级甲等医院,是国家卫计委第一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医院分为南、北两院和新区医院三个院区。2014年门诊量140万人次,出院病人7.48万人次,手术量2.27万台。
为深入贯彻《国家卫计委等7部门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卫科教发〔2013〕56号】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国卫科教发〔2014〕49号】等文件精神,主动适应国家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人才需求,培养合格临床医师,现决定面向社会招收2015年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收对象
全日制临床医学本科及本科以上毕业生,拟从事临床专科属于卫计委公布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范围。
二、招收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3.身心健康,能胜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临床学习和工作。
4.热爱医学事业、自愿参加住院医师培训。
三、报名事宜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18日至江苏省卫计委2015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截止时间。
2.报名地点:泰州市人民医院北院10号楼2楼科教处210、211室。
3.资格审查: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申请表》一份(见附件);
②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 本科生: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研究生: 同时提交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④ 医师资格证书与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已取得需提供,未取得不提供);
⑤ 委培学员需提供在职证明及单位委培公函。
四、考试
考试方式由笔试、技能考核和面试组成,侧重于临床专业知识、基本技能的应用和综合素质测试。考试时间初步定2015年9月,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及录取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收人数1∶1确定体检人员,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因体检不合格缺额逐一递补。
体检合格录取人员,由医院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及培训协议,办理有关手续。
六、培训年限及要求
1.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阶段原则上为三年,自2015年9月1日起至2018年8月31日止。
2.医院按照国家、江苏省卫计委和泰州市卫计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关要求,统一制定培训计划,并按计划对学员进行培训。
3.培训结束时,参加以临床实践能力为主的全省统一考核,合格者颁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4.专科医师培训阶段的年限根据国家卫计委相关规定执行(2-4年)。培训结束时,参加以专科临床实践技能为主的全省统一考核,合格者颁发合格证书。
七、相关规定及待遇
1.学员培训期间免收培训费。社会化学员作为培训基地的临时聘用人员,与基地对应的人才交流中心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其工资、福利待遇(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险、工伤险),参照本院新进人员基本待遇,培训津贴另计。人事档案由基地对应的人才交流中心机构管理。定向委托培养者由委培单位参照执行。
2.培训期间津贴标准
本科生:第一学年1400元/月,第二学年1600元/月,第三学年1800元/月。每月考核后发放。
硕士生:第一学年1600元/月,第二学年1800元/月,第三学年2000元/月。每月考核后发放。
博士生:第一学年1800元/月,第二学年2000元/月,第三学年2200元/月。每月考核后发放。
3.绩效工资及补贴:所有规培医师(包括本院在编规培医师)均同工同酬。
4.培训期间除法定节假日以外,病、事假等各类假期合计不得超过3个月,单次休假不得超过14天,否则须补足培训时间,延期结业。培训期间可根据个人意愿终止培训,但须提前1个月提交书面申请。
5.阶段培训结束后,培训合同自然终止,培训对象自主择业。阶段培训结束未能取得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者, a.社会化学员 :由本人申请,基地同意,可延长培训期限,只签订培训协议,不再签订劳动合同,不享受任何待遇;b.委培学员: 由本人申请,基地和所在单位同意,可延长培训期限,只签订培训协议,不享受任何待遇。
八、规培结束后,所有社会化学员择优录取。
九、招收咨询
医院网址:http://www.jstzhospital.com/
泰州市人民医院科教处:电话0523-80309023,0523-86361294,0523-80309027
地址:泰州市海陵区迎春路210号10号楼2楼科教处210、211室。
联系人:鲁梅、吴竹兰、梁琪
电子邮箱: liangqi0930@163.com
九、招收监督
泰州市人民医院监察处:0523—80309011
附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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