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捷导航收起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详细内容

资产转让信息

发布时间:2015/08/14 点击数: A- A+

资产转让信息表

项目名称

M50669丰田轿车一辆转让项目

项目编号

经纬评报字(2015)第115

转让方(委托单位):

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已经泰州人民医院批准

公告日期

公告起始日期:

2015811

公告截止日期:

20159月20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买受方,则信息发布终结。

标的预展

1、预展期限(即为公告期):

2、预展地点:标的物所在地,与转让方联系

转让形式

1、信息发布期满后,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买受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以不低于评估价(/挂牌价格)标准签约(则以买受人报价额为中标价)。

2、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买受方,则按照确定的竞价方式组织竞价。

3、竞价时间:2015 9 21 15 30 分(意向买受方不得迟到,否则取消竞价资格,没收其信誉保证金)

4、竞价地点:泰州市人民医院三楼会议室

标的基本情况

自动挡,停放时间一个月,电瓶没电,详情请与转让方联系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江苏经纬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资产评估值(万元)

2.56

特别事项说明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1.5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价款支付期限要求

《成交确认书》生效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否则取消其成交资格

受让方资格条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在本中心有不良行为的除外)

其他条件

受让方在成交后一个周内需完成过户等手续,否则没收其信誉保证金

保证金条款

保证金数额:意向买受方需缴纳信誉保证金 0.8万元。

一、保证金缴纳:

经泰州市人民医院资产科审核后,符合条件的意向买受方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医院缴纳信誉保证金 0.8 万元,逾期将取消报名资格。

二、保证金缴纳截止期限:经审核确认其意向买受方资格的报名者须在公告截止时间前交至指定账户(银行账号:32001768636051548446,收款单位:泰州市人民医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泰州营业部),逾期将取消受让资格。

三、保证金处置:

1、 意向买受方如被确定为买受方,在签约后,须出具书面申请,经出让方确认后,其缴纳的信誉保证金本金方可退回;

2退还保证金时,意向买受方为自然人的,需本人携带身份证前往我中心办理;为企业或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授权办理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前往我中心办理。

3、缴纳的保证金不计息.

报名材料

1、意向买受方带齐相关资料到泰州市人民医院财务科办理报名手续。

2、如果意向买受方是自然人,须带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上须签名),填写意向买受人报名表;

3、如果意向买受方是单位,须带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团法人证书)、意向买受资产的内部决策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办理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填写意向买受人报名表(以上材料的复印件及意向买受人报名表均需加盖公章,身份证复印件须本人签字);

4如果意向买受方是自然人委托他人办理相关事项的,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由本人到泰州市人民医院财务科提交授权委托书、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上须本人签字),否则报名无效

其他说明

1、转让方承诺:本次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转让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审批或备案程序。

2、意向买受方在泰州市人民医院缴纳保证金的,即表示对标的状况无异议。

3、下列情况视同违约,其缴纳的保证金或拍卖(/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1)协议转让,受让方不能按《资产交易合同》约定条款履约的;(2)进入公开拍卖(/竞价)程序最终成为受让方后,拒绝按《拍卖规则》(/《竞价规则》)约定条款履约的、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或拒绝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的。

4、收费标准:协议、竟价都无交易服务费

5、本项目由泰州市人民医院监察科、审计科全程参与现场公证。

6、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买受方,意向买受方须按时参加网络竞价,否则泰州市人民医院有权没收其缴纳的信誉保证金。如意向买受方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网络竞价,需在竞价前向泰州市人民医院资产科提供书面申请,说明理由,提供证明,并得到转让方的批准。

转让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

胡女士

联系电话

18951165861

联系地址

 

转让标的物看样联系人

联系人

孙先生

联系电话

13852600711

联系地址

关闭本页
分享到: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