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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人民医院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04 点击数: A- A+


尊敬的来院人员:

为有效遏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扩散和蔓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避免人员聚集,做好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者等工作,减少医院内交叉感染,泰州市人民医院现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最新文件规定,现向所有来院人员,如门诊患者、急诊患者、住院患者、检查检验患者、治疗患者、手术患者、陪同人员、探视人员、陪护人员等,作如下告知:

一、医院所有科室急诊和急诊手术全天候开放,以满足外伤、疼痛、异物、出血、感染等病情紧急、危重患者或治疗不能耽搁的肿瘤患者。南院急诊区域设内科、外科和儿科,妇产科急诊调整至南院病房楼八楼。总院急诊区域设除妇儿以外的所有急诊。

二、医院口腔科、眼科及耳鼻咽喉科等科室门诊及医院体检工作、简易门诊暂停。

三、除急诊确需外,呼吸内科内镜、消化内科内镜、耳鼻咽喉科内镜的普通检查项目及肺功能与HP碳呼吸试验暂停,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四、医院南院、总院门诊除上述暂停的科室和检查外,其余按院区设置正常开诊,主要服务确因病情需要的患者。

五、医院严格掌握住院指征,暂停各类择期手术。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六、所有门急诊患者都要在相应区域进行预检分诊,如门诊一楼、急诊一楼、发热门诊等预检分诊处。所有门急诊患者严禁至病房就诊。

七、医院在所有入口处对所有来院人员由医院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请主动配合,发热者由医警带至急诊室进一步验证体温。

八、所有来院人员的身份信息、通讯信息请准确填写并接受14天内是否去过湖北、温州等其他有病例报告社区、地区或接触过湖北、温州等其他有病例报告社区、地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患者的询问,并签署门急诊、住院患者及陪同陪护人员法律责任告知书。如果疫情相关信息不提供或隐瞒或虚假,有可能被追究法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九、发热并有14天内去过湖北、温州等其他有病例报告社区、地区或接触过湖北、温州等其他有病例报告社区、地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患者应就近到指定的发热门诊就诊。确因病情需要,需经相关部门同意,通过非公共交通工具,做好个人防护后来我院发热门诊就诊。

十、住院患者的探视陪护人员数仅限一人,必须身体健康、无疫区及相关流行病学接触史,凭牌探视陪护。探视时间为14:00-16:00。老年人、儿童、孕妇及发热者等人员谢绝探视。探视陪护期间要做好患者和自身防护,少走动,做好手卫生、开窗通风,出现咳嗽、发热等症状时应立即报告医务人员。

十一、医院属于公共场所,所有来院人员在我院期间,如检测体温、预检分诊、挂号缴费、候诊、检查检验、治疗、手术、住院、陪护、探视等,均需要佩戴口罩。

十二、患者权利依法受法律保护,我院将一如既往地尊重您的权利。

十三、若有不清楚事宜可向医院962120咨询。

对自己负责、对他人负责、对社会负责,让我们并肩携手、齐心协力,共同打赢这场疫情防控保卫战!

泰州市人民医院

二〇二〇年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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