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临床试验运行标准操作规程
药物临床试验运行标准操作规程
目 的:建立药物临床试验运行管理制度,保证试验运行规范,确保试验质量。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机构内所有药物临床研究项目。
概述:
药物临床试验机构下设机构办公室,任命主任和秘书,负责药物临床试验的承接和管理。机构办公室对质控小组、药物临床试验机构中心药房、资料档案室及各专业科室实施统一管理。严格按照国家GCP有关规定,对机构所承担的药物临床试验任务实行规范化管理,确保试验过程规范、结果科学可靠,最大程度的保护受试者权益并保障其安全。
(一)立项准备
1.申办者/CRO(合同研究组织)与机构共同商定主要研究者。
2.PI提出研究小组成员,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并参照如下人员组成组建研究团队:临床医师、研究护士、药品管理人员、专业质量控制人员、相关科室人员(如必要)等
3.研究人员的资质:①研究团队成员必须经《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培训
并获取证书;②临床医务人员必须为本中心在职在岗人员。
4.准备申请临床试验的相关材料,交机构办公室秘书进行形式审查,正式受理后通知PI。
(二)立项审核
机构对送审材料进行审核、立项具体事项可参考《立项审核的SOP》。
(三)伦理审核
1.申办者按伦理委员会的要求准备材料,将申报材料交伦理委员会进行伦理审评。
2.最终的“伦理委员会审批件”交机构办公室档案管理员存档。
(四)合同审核
1.申办者/CRO与PI拟定合同/经费预算,按《临床试验合同签订SOP)的要求,递交机构办公室完成在线审核流程。
2.协议正式签署后,方能开始临床试验。
(五)项目实施
1.申办者/CRO应尽快将临床试验相关物资交研究中心。
2.申办者/CRO按照《药物管理SOP》和《药房管理SOP》将药物交予机构中心药房管理。
3.申办者/CRO协助PI主持项目启动会,具体事宜可参照《药物临床试验项目启动的SOP》
4.项目管理实行PI负责制,PI对受试者安全、研究质量、进度负全责。
5.研究者遵照《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及ICH-GCP、试验方案及相关SOP,实施临床试验。涉及知情同意、医疗判断、医嘱等环节,须由本中心注册的,经PI授权的临床医生负责执行;临床试验相关医疗病历、文书的书写,需要由PI授权的临床医生签名确认。
6.试验过程中,若发生AE,参照《不良事件及严重不良事件处理与记录的SOP);如判断为SAE,按照《严重不良事件报告标准操作规程》及时上报,并同时报告机构。
(六)质量管理
1.申办者派出合格的、为研究者所接受的监查员,参照《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对整个试验过程进行监查。
2. 按照《临床试验质量管理SOP》,机构质控员对试验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对存在的问題提出书面整改意见,研究者予以整改并给予书面答复。对违背方案并造成严重后果者,机构办公室将与相关部门协商,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具体措施可参考《临床研究的问题分级和处理SOP》。
3.项目执行过程中如遇管理部门或申办方发出稽查通知,本项目的应积极配合,做好准备接受稽查。具体事项可参考《接受和配合监查、稽査、检查的SOP》。
(七)结题
1.项目结束后,按照《药物管理SOP》和《药房管理SOP》清点剩余药品,退返申办方/CRO.
2.机构质控员完成结题质控。
3项目结束后,按照《文件保存和查阅管理SOP》、《档案管理制度》完成资料存档工作,
4.按照《药物临床试验小结、总结审核标准操作规程》,完成临床试验结题表、分中心小结的签字、盖章。
(八)附件
l 药物临床试验运行流程简图 TZRY-JG-AF/SOP2-001-3.0
参考文献:
1.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卫生健康委.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S].2020
2.蒋萌等.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管理实践[M].北京:科学出版社,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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