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捷导航收起

党建平台

党建平台
您的位置: 首页 >党建平台>党建动态>详细内容

泰州市人民医院党委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8/05/16 点击数: A- A+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9月5日至10月14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人民医院进行了巡察。1227日市委巡察组向市人民医院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针对巡察组反馈的三个方面17个主要问题,院党委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注重统筹协调,全面开展整改工作。通过深刻反思,剖析根源,梳理分析,细化成50个问题,制定了156条整改措施。截止目前,市委巡察组反馈的17个问题中,已完成整改9个,积极推进整改8个,已落实整改措施110项,还有46项措施正在实施中,整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一)压实领导责任

为切实做好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医院第一时间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院党委书记黄俊星和院长朱莉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同时建立三个专项小组,具体负责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三个方面问题的整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承担日常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并及时向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巡察组反馈意见以来,我院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和推进整改落实工作,明确提出要将每一条整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抓实责任分解

在市委巡察办的指导下,经多次修改完善,制定出台了《中共泰州市人民医院委员会关于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根据“问题清单”,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辨析问题、落实责任,各处(科)室负责人主动认领问题、划定责任,全院上下联动,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逐项制定了整改落实的措施,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处(科)室负责人,明确完成目标和时限,确保一件一件落实。

(三)严格责任追究

对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个人“一票否决”,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坚决追责问责。对巡察组和群众不满意或满意度低的整改事项责成重新整改。按照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不断完善整改工作,建章立制,巩固巡察和整改工作成果,着眼长远,统筹抓好问题整改和党风廉政制度建设。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截止目前,共计9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1.关于“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理念不够强”问题的整改。

(1)学习贯彻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以及医疗卫生改革精神不够深入,查阅党委会议记录专题学习研究较少,存在依赖开会、发文推动工作。

整改落实情况:党委会每半年安排一次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以及医疗卫生改革精神专题学习,在中心组学习计划中也将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指示精神和重要论述纳入学习内容。结合学习,布置院党委委员和班子成员每年确定一个主题进行专题调研,推动工作。院班子成员每年至少检查一次分管重点部门、科室贯彻落实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和医疗卫生改革精神情况。

(2)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努力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缺少有力举措。

整改落实情况:为进一步缓解群众看病难的问题,我院科学谋划,有序推进,三个院区门急诊全面开放,总院投入使用,同时加快南北院改造。公交线路设置正在积极协调,目前已开通三条由我院承担费用的定制公交专线,尽可能方便患者就医。基本整改到位,在后续过程中将进一步优化,提升服务。

我院将继续严格执行全年无休政策、推行专家全日制门诊,安排好节假日门诊。根据气候季节特点和流行病发展趋势,科学规划,合理配置医疗资源。对突发的公共卫生事件,随时采取应急措施。2017年11月,针对流感疫情,儿科人满为患的特殊情况,我院推行夜间专家门诊,在急诊增加急诊班次,白天门诊延长下班时间,儿科门诊统一到晚间19:30下班,解决了疾病高峰期看病难的问题,扩大儿科病区,由两个病区扩增到三个病区,解决了儿科住院难的问题;在高峰期,我院门急诊每日诊治患儿600-800人次,在床患儿180人/日,很好的解决了患儿看病难、看病贵问题。2018年春节期间针对急诊内科看病人数较多的问题,急诊内科克服人员严重不足的情况,安排帮班(17:30--21:30)处理病人,急诊内科在高峰期有2位医生在值班。

持之以恒深入开展 “关爱老人,从齿开始”、“关爱老人,挺起脊梁”、“关爱老人,健行天下”、“关爱老人,重现光明”、“关爱老人,幸福在腺”、“对口支援新疆克州医院”等一系列慈善公益活动。2017年慈善补助共300多万元,慈善救助800多人次。

严格执行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医药价格调整相关政策要求,落实药品零差率规定,调整大型医用设备的检查费用,大力推行日间手术,缓解了群众看病贵的问题。

落实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加快推进医联体和分级诊疗建设。我院与本市内近百家基层医院构建协作关系,与高港区政府合作共建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同时达成泰州市人民医院+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高港区社区医疗服务中心的1+1+X的医疗联合服务体的战略协议,派驻40名医疗护理专家,推动三院建设并造福周边群众,为人民健康保驾护航。2017年实现基层预约门诊就诊量11831人次,下转人次6050人次,较2016年同期有较大提升。此项内容基本整改到位,在以后的落实推进过程中将合理利用资源,落实政策要求,尽最大努力将政策落到实处,并长期保持。

加快学科建设,努力提高医疗服务技术水平。以建设肿瘤科、感染科、心内科、消化内科、医学影像科、重症医学科、骨科、医学检验科、儿科、妇科等省级临床重点专科为抓手,以人才培养、技术提升为手段,更好地为群众提供更高水平、更加优质的医疗服务,减少本地区至区外就医人群。2017年儿科、妇科获得省级重点专科,全院省重点专科达到10个。

坚持三合理要求,大力控制不合理的治疗、用药、检查等,努力缩短平均住院日、降低耗材比、药占比等,确定考核指标和要求,纳入年度考评内容。对大于1000元的大处方实行审批制度,全面推行临床路径管理,已完成70个病种的临床路径管理。

积极推进“远离回扣,廉洁从医”活动,加强购销环节的监督,对新进药品、耗材实行阳光招标,在保证药物质量的前提下,价优中标购进。严格监管医生处方权,加强药品异动情况管理,针对药品用量排名异常问题,分别约谈医务人员和销售商,发现回扣问题立即按《收受红包、回扣问题处理办法》处理,同时对于拒收回扣、退还红包者给予表扬鼓励。

(3)部分班子成员权力观存在一定偏差,有本位主义倾向。

整改落实情况:院领导班子成员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学习,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加强自身建设。强化担当精神。强化班子成员间分管工作轮换交流,将重视社会效益放在首要位置。服从市委中心工作,服从医院大局。

2.关于“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1)院党委在谋全局、议大事、抓重点,统筹推进医院改革发展、医疗服务、医德医风等各项工作中发挥作用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加强学习,统一党委在谋全局、议大事、抓重点,统筹推进医院各项工作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的共识。院党委每半年举行推进医院改革发展、医疗服务、医德医风等工作的专题研讨。每年结合中心工作,明确一个主题,开展专项活动推进医院改革发展、医疗服务、医德医风等工作。根据国家省市综合医改要求,我院积极行动,严格执行,将综合医改考核指标分解至各相关责任科室,细化量化,逐项落实。启动医药价格综合改革,及时调整大型医用设备检查费用,执行药品零差率政策。推行并落实院领导行政查房制度,每月组织安排院领导至相关科室就医院发展、医疗服务、医德医风等重点工作进行行政查房,现场办公解决问题,提出建议要求,研究思路对策。

(2)未严格执行党委议事规则,存在以党政联席会或党委(扩大)会议代替党委会讨论“三重一大”等重大事项决策的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修订完善院长办公会、“三重一大”议事规则。严格执行党委会议事规则。

(3)少数班子成员缺乏担当精神,执行力不强。

整改落实情况:院领导班子成员加强学习,加强党性修养,强化担当意识。提高工作能力,增强工作落实水平,院主要领导每半年对领导班子成员分管工作的完成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打算进行一次督查,将考核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3.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1)民主氛围不浓厚,重大决策事项会前酝酿沟通不够、会上听取意见和讨论不充分,“一把手”末位表态制执行不严格。

整改落实情况:上会前,将决策事项告知参会人员,广泛酝酿沟通。会上认真听取意见,积极讨论,并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主要领导综合大家意见,最终做出决策。

(2)党委会会议记录不规范,过于简单、不完整。

整改落实情况:向上级部门学习,加强党务文秘的学习,保证记录规范、完整、全面。每半年对党委会记录情况督查一次。

(3)党委会议事存在议而不决的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议事事项上会前先发给参会领导,告之参会时间和会议议程,提高会议效率。多项事项讨论时,按一事一议原则进行。严格执行党委议事规则,院党委班子成员逐一表态发言,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必要时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确保有最后决策意见。

4.关于“党组织活动开展不正常”问题的整改。

(1)党委中心组学习传达上级精神多,结合医院实际开展专题学习和互动式交流讨论少。

整改落实情况:根据上级党委的要求,结合医院实际,全年不少于2次专题学习。改变中心组学习形式,增加互动式交流讨论的频次,达到用学习指导实践的目的。每季度结合医院工作实际,自立一个专题进行集体学习。

(2)“两学一做”教育未能做到常态化、制度化。

整改落实情况:院级层面,结合医院实际,制定院党委工作安排,严格按序时进度,落实到位。支部层面,做好跟踪督查,确保“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规定动作做实做到位。党员层面,按要求积极参加医院和支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安排。

(3)少数党员领导干部组织生活制度不落实,党组织生活随意性大,“三会一课”开展不正常。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落实党组织生活制度。支部活动前,与联系支部的院级领导做好沟通工作,确定活动时间,并做好领导参加活动的会议记录。严格落实党建工作制度,保证三会一课正常开展。

(4)班子成员与党员开展谈心谈话少,对医务人员的切身问题关注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院领导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充分借助开展“四谈”活动,广泛开展谈心谈话。健全完善院领导班子成员行政查房制度,每月定期深入科室、病区、班组倾听意见、建议。党员组织生活馆正在建设,预期5月底建成,届时设立党群联系室,建立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群众接待日制度,每月一次轮流值班接待职工群众。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牢记群众意识,时刻关注医务人员切身利益。

5.关于“执行机构设置规定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存在自行调整医院内设机构,增设工作机构的现象。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我院机构设置规定不到位的情况,我院领导班子组织研究召开专题会议,根据医院实际发展需求,及时申报机构设置和中层领导职数,泰编办〔2017〕197号文件正式批复。现全院按照批文机构设置和干部职数要求,进行机构调整,核定干部岗位职级,重新梳理发文任命。

6.关于“基层组织建设薄弱”问题的整改。

(1)院党委对支部指导督查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明确一名副院长分工负责支部工作,严格支部书记例会制度,建立院党员组织生活馆,建立支部和党员学习教育活动制度,明确量化要求。按医院党建目标管理细则要求,每半年进行一次督查。重点工作加强督查,年底进行总结评议。

(2)支部书记基本都是临床科主任担任,缺少必要的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

整改落实情况:加强省内同级医院间的交流与学习。加强对支部书记的指导、管理、监督、考核,调动支部书记工作积极性。目前,正根据新的院区布局,结合支部改选调整支部设置,优化选配支部书记和委员,组织开展党务知识培训。

(3)党员的发展工作不够重视,党员队伍发展管理滞后。

整改落实情况:加强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队伍的管理和培训,按市委组织部要求有计划做好党员发展工作。每名支部书记每年结对1名入党积极分子好苗子。每支部每年争取3名优秀青年打入党申请、确定2名入党积极分子、1名培养对象进行培养。落实群团组织的推优工作。制定党员内部转入转出流程,规范党员管理。制定党员内部转入转出流程,规范党员管理。

(4)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明显。

整改落实情况:结合医院实际,制定关于深入开展“两聚一高”先锋行动实施方案。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抓好落实,确保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明显。严格标准,对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党员进行表彰激励,对不符合党员标准要求的及时谈话提醒。

(5)部分支部未按期换届,存在支部书记空缺现象。

整改落实情况:已全部完成19个支部设置调整和改选工作。

7.关于“落实中央项规定精神不严”问题的整改。

(1)公务接待审批、费用报批手续不完备,超标准接待现象仍然存在。

整改落实情况: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我院积极组织人员学习贯彻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进一步完善公务接待审批流程和费用报批手续。已再次修订我院公务接待申请流程,按照规定填写公务接待事前审批单和公务接待清单,送批时需附派出单位公函或相关文件通知;对于没有公函或相关文件通知的上级部门或院外来客,可附电话记录并在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一栏说明来人的具体情况(单位、职务、联系方式等)。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陪餐人数限额和省内公务接待一律不喝酒的规定。公务接待费用报销时必须包含公务接待事前审批单和公务接待清单,并附有用餐清单。

(2)自列名目发放奖金、津贴的问题比较突出。

整改落实情况:加强事前审批,制定并下发泰人医【2018】16号文“关于医院支出预算调整和支出管理的有关规定”,强化事前预算管理与控制。认真学习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泰州市财政局泰人社发【2015】482号文“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的通知”,吃透和领会文件精神,并认真对照检查梳理,针对既往发放的30多项奖金、津补贴,进行全面清理,核查政策依据,对于不规范的津补贴项目,已经取消发放。

8.关于“反腐倡廉制度的‘笼子’扎得不紧”问题的整改。

(1)制度建设不健全,执行不到位,落实不严格,未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

整改落实情况:再次梳理制度,根据规范要求和实际情况修改完善相关制度,补充制定新的制度。开展职能科室巡查督查制度执行和落实情况,督促整改确保执行落实到位。进一步强化和规范执行“公务卡使用管理办法”。扩大公务卡领用人员使用范围,在院内网OA平台发放通知,对于经常外出公务和外出学习进修人员进行公务卡的办理。严格控制现金结算,已停止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卫生津贴、年终考核奖、进修费、学习会务费等项目的现金发放,统一改为银行卡支付。

(2)医务人员收红包、拿回扣现象仍然存在。

整改落实情况:在全院加大《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准则》、《医疗卫生行业“九不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和本院相关纪律规范制度的学习宣传,并纳入新提拔任用干部任职前党纪政纪知识测试必考内容。实施“精准监督”计划。着重理清招标采购事项,形成监督清单。从每项招标或采购的动议、立项开始进行全程把控,以公开、公平、透明和严格规范防控廉洁风险。实行乙方准入制、备案制、廉洁承诺制。医务、监察加强协作,严格管理,加大奖惩力度。

9.关于“物品采购工作存在廉政风险”问题的整改。

(1)药品、试剂耗材、设备采购流程不严密。

整改落实情况:对照《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中国国家处方集》等及国家、省、市卫生计生委等相关规定,重新修订了相关制度,并下发泰州市人民医院关于药品遴选、采购、价格执行等规定的通知(泰人医【2018】24号文”),在全院严格执行。2017年在泰州市卫计委纪委的领导下成功进行了试剂耗材集中招标采购,获得江苏省卫计委所投标的公司均是卫计委审查公示的《泰州市公立医疗机构检验耗材合格供应商名单》中的供应商,价格、质量均经过专家审核评标。2018年总院的试剂耗材继续按照2017年招投标方式进行集中采购。规范设备采购流程,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设备采购流程管理

的有关规定》,从设备申请、审批、采购、合同签订与设备款支付、维修等方面,完善采购流程,严格执行采购管理流程。


(2)科室推荐权设置过于集中。

整改落实情况:优化药品、试剂耗材、设备采购流程,完善科室申请报告程序,新品种、新设备申请报告要求科室QC小组讨论,三人以上签字,方可进入到各管理委员会集体讨论,经讨论通过后方可列入采购方案。

(3)采购部门对科室推荐的物品履行审批程序不严,采购需求带有倾向性。

整改落实情况:制订药品采购和引进SOP:泰州市人民医院关于药品遴选、采购、价格执行等规定的通知(泰人医【2018】24号文”)。专科用药申请必须由专科主任会同2名副高以上人员共同讨论(参与讨论者要签字确认)并在申请表中详细说明申请理由、与现有产品的优势等,由专科主任签字申请,与相关指南证据一起形成申请资料交药学部,由药学部药品管理科和临床药学科分别对药品的中标情况,是否属于一品多规,药物临床应用评价等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品种由医务处和药学部一起邀请相关的临床专家进行讨论,对专家讨论认为有引进价值的品种提交给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进行会议讨论并表决,表决结果超过三分之二的品种交药品采购小组,由药品采购小组会同监察等部门与供应厂商洽谈后报院领导批准后执行。严格按照省市卫计委药品审批程序,避免采购需求倾向性。引进新药和药品价格变动洽谈必须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并报院领导批准后执行。省管医院试剂耗材和市管试剂耗材全部在省市卫计委的主导下进行了重新招标,并设立了具体的采购要求,我们将严格省市卫计委的要求,进行规范采购。加强对科室推荐设备的审批管理,设备采供科集体研究把关并做好记录、签名。严格禁止科室推荐设备带有倾向性,例如注明品牌:西门子CT、飞利浦MRI等,有这种情况一概不予购买;严格禁止科室推荐的设备附带某项不重要的功能,而以此否定其他参与竞争的品牌(学科发展或临床确实需要的除外),有这种情况一概不予购买。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截止目前,共计8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含基本完成的问题),仍需深化整改。

1.关于“贯彻执行有关政策规定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对国家、省、市关于医疗卫生改革相关文件、会议精神有的贯彻执行不到位,药品医用材料违规进价加价销售问题仍然存在。

整改落实情况:医院采购药品价格严格执行省市招标价格,药品价格不得高于省市招标价格,急抢妇儿短缺药品严格按省市有关规定执行。通过门诊显示屏公布药品价格,医师在处方时也可以看到药品价格。进一步规范制定医用耗材价格,对于全院医用耗材价格进行复核,严格执行省招标平台价格,同时定期公示,发现问题,主动纠正。

(2)部分医疗服务项目违规收费,2016年11-12月违规收取门诊卡押金65.04万元。

整改落实情况:财务处组织处室人员认真学习“价格法”。切实整改收取就诊卡押金问题,制定并下发了泰人医【2018】25号文“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卡’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取消“医疗卡”押金制度,患者来院就诊挂号取卡不再收取“医疗卡”五元钱押金费用。财务管理科负责在医院设立“医疗卡”押金退费专用窗口,对已经收取的“医疗卡”押金费作退费处理。对已关联患者有效身份证件的正式“医疗卡”保留患者个人小额预交金账户功能,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方便患者自助结算使用。为了切实推动实施实名制预约诊疗工作,临时“医疗卡”仅作为不能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的急诊患者临时就诊使用,经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后,医院收回临时“医疗卡”并补办正式“医疗卡”。医院提倡和鼓励患者使用本人社保卡或市民卡替代“医疗卡”就诊。目前新的就诊卡正在定制中。

2.关于“党建工作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

(1)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认真分解上级党委下达的目标,确定责任科室、责任人和分管领导。每半年督查一次责任目标的落实情况。配强配全基层党组织班子,确保“事事有人做,件件有回应”。

(2)党委专题讨论研究党务工作的次数较少,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现象。

整改落实情况:增加党委会召开频次,每月制定党委月度工作计划,召开党委会研究布置,每季专题研究一次党务工作。

3.关于“选人用人管理制度执行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1)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执行不严,存在个别临时动议现象。

整改落实情况:对近年来干部任用工作回头看,查找问题与不足,针对问题进行纠正,完善干部考察流程,做到临时动议不上会讨论。

(2)干部队伍结构不合理,老、中、青的年龄梯次结构不够优化,老龄化现象比较严重,后备力量储备不足。

整改落实情况:加大干部工作改革力度,重视年轻干部培养和选拔,逐步尝试竞争上岗等多种选人用人的办法途径,在不违背《党政干部任用条例》的前提下,尽可能缩短干部培养等级,为年轻干部成长创造条件。制定加快青年人才和干部培养制度与措施,积极探索年轻人脱颖而出的机制。

(3)热点、重点岗位轮岗交流制度执行不到位,准入机制不严格。

整改落实情况:认真执行泰组发[2015]1号关于印发《泰州市市级机关中层干部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及泰卫办[2014]37号关于印发《泰州市医疗卫生机构重点岗位轮岗制度(试行)》的通知精神。制定出台《泰州市人民医院重点岗位轮岗制度实施细则》并严格执行。

4.关于“行风建设成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1)班子成员履职为民意识不强。

整改落实情况:院领导班子成员加强学习,提高执政为民意识。医院决策时将患者及医院职工的利益放在首要考虑环节。院领导班子成员行政查房和“四谈”活动经常深入基层一线,广泛听取患者和职工的意见建议。

(2)医德医风建设成效不明显,大处方、过度检查、服务态度不好等问题没有完全根除。

整改落实情况:我院严格执行省级制定的收费标准,并定期检查,对不合理的收费坚决予以制止,省市卫计委定期进行三合理检查,并进行全省通报。我院医务处、护理部、收费处、药学部定期不定期到临床进行督查,要求医务人员进行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加强药物监管,对大于1000元的大处方实行审批制度,必要时对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经济处罚、行政处分等,对于经过教育仍不改正者,医务处要停止责任医生的处方权,并在医师考核中给予处理。完善医德考评制度,将大处方、过度检查、服务态度问题纳入考核方案,并进行严格考核。根据新一轮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要求,细化分解任务和目标,落实改善服务具体措施。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强教育培训,大力倡导“四个一”服务理念和“四和”要求。

(3)医务人员首诊负责制执行不到位,推诿病人现象仍然存在。

整改落实情况:组织全院医务人员反复学习首诊负责制等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医务处加强核心制度执行情况检查,对于违反核心制度者,给予诫勉谈话、经济处罚、行政处罚等。每年定期对医生进行核心制度和规范要求培训,今年上半年医务处将再次组织医生学习18项核心制度并考核。

(4)患者诉求处理效率偏低。

整改落实情况:对投诉进行统一扎口管理,962120为全院统一投诉电话,加强投诉管理人员配备,按照《医院投诉管理考核办法》进行严格考核,兑现奖惩,要求全院所有相关部门和人员随时接待投诉人反映情况,按照首诉负责制要求进行沟通、解释、协调或引导、联络、对接,及时将投诉情况或处理结果向投诉管理办公室反馈。我院与江泰保险合作,购买了医疗责任险,在保险合同期内,当我院出现纠纷时,江泰相关工作人员及时到达纠纷现场,及时介入,并引导患者走合法途径,保险公司有自己的医疗鉴定专家库,可在纠纷发生一周内做出快速鉴定,并依据鉴定结果做出快速理赔;对于不服从鉴定结果的,可指导患者家属走法律途径,有力的推进了纠纷的快速解决。加大对医患沟通人员的思想道德培训,加强沟通技巧的培训,使他们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努力为患者服务。

5.关于“党委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院党委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上有所欠缺,抓党风廉政建设力度、深度不够,对一些党员干部思想上、行动上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缺乏有效的预防措施。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执行《泰州市人民医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防止“挂帅不出征”的九项规定实施办法》、《泰州市人民医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以政治建设统领医院各项工作,带领全院上下落实健康泰州建设的任务和措施,贯彻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各项要求,强化党委议事决策,每月制定工作计划,分工落实到人,按时限汇报完成和进展情况。继续加大党风廉政教育的频次和力度,坚持结合院周会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新指示、新要求、新精神,传达市纪委违规违纪处理通报,结合本院实际剖析典型案例。继续组织现场警示教育,每年不少于2次。院领导班子成员行政查房时进行党风廉政专题督查指导,联系科室岗位特点进行宣教,针对存在问题和不足明确纠正整改要求。加大廉政风险的防控力度,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全面查找人财物管理、物品采购、工程项目建设等方面的廉政风险点,建立健全药品、医疗器械采购、工程建设等方面的制度,进一步堵塞漏洞,有效防范廉洁风险。

(2)部分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不强,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过问少,未按要求定期布置和检查。

整改落实情况:制定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责清单,按照“四谈”全覆盖目标分层次量化谈心谈话人次,实施履责全程纪实留痕,年中、年底两次向党委汇报履责情况。强化担当精神,层层压紧压实,每季度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一次部置和检查。

6.关于“纪委落实监督责任缺乏力度”问题的整改。

(1)纪委“三转”工作不到位,纪委书记参与分工宣传工作,监察处参与院招投标工作不能聚焦主业主责。

整改落实情况:进一步学习纪检工作“三转”要求,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职能,细化监督内容、对象、重点、途径、方式、方法和手段,把握执纪的标准、尺度,充分运用问责的形式。院班子成员分工已调整,纪委书记不再分管宣传工作。理清招标采购事项,形成监督清单。从每项招标或采购的动议、立项开始进行全程把控,以公开、公平、透明和严格规范防控廉洁风险。实行乙方准入制、备案制、廉洁承诺制。

(2)纪检监察干部力量配备不足。

整改落实情况:加强医院纪检干部力量,增设行风办,原审计科科长、院纪委副书记调任行风办主任,重新明确监察处和行风办工作职责和工作人员分工,形成院监察处、行风办分工负责、协调配合、有机统一的工作机制。明确党支部纪检委员职责和具体工作要求,延伸纪检监察工作触角,发挥支部纪检委员作用,强化纪检监察工作。

(3)“四种形态”运用不充分,对相关问题追踪、调查不到位,主动出击、抓早抓小的意识不强。

整改落实情况:进一步深刻领会把握“四种形态”内涵,就相关问题的性质和程度对应四种形态重新审查。120出车收费、人员补助问题主要原因是管理不到位,对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敦促整改。财务提前支付问题属于违反单位内部财务管理里规定,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基础上,追加组织处理,交流轮岗和调离热点岗位。安保管理不到位造成一定经济损失,具体负责人工作失职被行政处分。春节前,一名职工因同事间矛盾影响干扰病区秩序,监察处及时介入调查处理,对当时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2018年纪检年度工作计划将开展院内职能科室巡查,对应市委巡察工作,主动查纠问题、认真处置、堵塞漏洞。

7.关于“财务、资产管理问题突出”的问题整改。

(1)财经纪律执行不严,使用大额现金结算现象比较普遍。

整改落实情况:财务处组织全处室人员认真学习财经法律、法规。严格执行“银行结算管理制度”。重新梳理现金结算范围,除特殊、小额现金项目经批准支付外,其余一律以银行转账方式进行结算。已停止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卫生津贴、年终考核奖、进修费、学习会务费等项目的现金发放,统一改为银行卡支付。

(2)财务审核审批监督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组织全处室人员认真学习“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加强财务事前、事中、事后审核与控制,调整设置事前预算审核岗、支付前后审核岗。强化全面预算管理与控制,制定并下发泰人医【2018】16号文“关于医院支出预算调整和支出管理的有关规定”,强化事前预算管理与控制,对于无预算、超预算以及追加预算的支出项目,进行预算变更审批,严禁无预算或超预算支付。

(3)部分非业务用房产权归属不清。

整改落实情况:由院资产管理科、总务科、监察室抽调专人组成房屋固定资产清查小组,于2018年1月开始对医院北、南院区及院外学生宿舍、职工宿舍逐一进行清查,并做好详细台账。结合新院区使用,对全院所有业务和非业务用房进行统计登记,同时建立账册,目前登记工作正在按计划开展中。

(4)往来款长期挂账未清理。

整改落实情况:组织全处室人员认真学习“会计准则”,落实“资产确认”原则,强化财务管理意识。认真学习市财政局下发的2016年资产清查相关管理文件并对照执行。制定并下发了泰人医【2018】15号文“关于成立医院国有资产清查领导小组的通知”,并颁发“泰州市人民医院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分别成立了医疗设备、后勤物资及房屋土地、信息设备、资产清查及账务清理五个专项清查组。认真清理往来账,做到分类追源溯踪,及时清理。

(5)违规购买理财产品。

整改落实情况:认真学习“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对原购买理财产品重新进行风险评估,逐一清理,确保资金安全。按照“三重一大”事项审批程序,报院党委会集体讨论、并提交院职代会审议。目前已全部清理赎回。

8.关于“基建工程项目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1)新区医院项目建设总投资严重超预算。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新区医院一期工程项目突破立项投资额的说明:根据泰发改发(2011)544号文件批示精神新区医院一期工程原计划建设面积为201000平方米,投资估算10亿元。在建设过程中,新区医院工程为配合周山河街区的整体规划要求,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先后在原先规划用地范围内划出了2块建设用地用于市人才市场、市120指挥中心及市中心血站两个市级重大项目的建设,我院也随着规划的调整,对原先建设规模及布局进行了适当调整,随着建设的推进,全国范围内医院的发展都很迅猛,在2011年就已经批准立项的新区医院建设工程的建设体量和建设规模已经远远不能满足快速发展的医疗的要求,加之市妇幼保健院项目选址于原先规划的新区医院二期用地范围内,也势必对新区医院整体工程规划造成了重大调整,为了进一步做好院区后续配套,本着合理整合资源等原则,我们对原先批准建设的配套用房的建设规模、体量、投资额等都做了适当调增,目前新区医院一期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为260000平方米,总投资约为15亿。根据上述原因,我院也正在积极加快项目预算调整,下一步将请具备资质单位重新编制新区医院项目可行报告书,并上报市级相关部门报批,完善建设手续。根据调整好的预算方案,我们将严格按照方案进行各项工程的结算,严格执行工程跟踪审计制度,并邀请市检察院和纪检人员全程参与。针对新区医院一期工程在建设过程中由于一些客观原因出现的工程预算变更,我们将严格遵从程序进行报批,对所有变更内容进行四方认证(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跟踪审计单位、施工单位)。

(2)存在未批先建、未验收合格先使用等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配套用房施工手续办理问题的解决措施,原先为进一步整合院区资源,对已经批准建设的配套用房的建设面积和功能进行了重新调整,目前已经对该项目进行了规划调整报批程序,将尽快完成该项目其他施工手续的完善。

(3)执行工程招标制度不严,部分工程标段未按规定发包,存在应进场招标未进场招标、肢解工程,规避进场交易等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工程招标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的整改措施,我们将进一步强化制度执行,严格按照招标法及政府采购中心招标要求执行,对一些特殊分部工程的招标,虽然是由于某些客观原因造成不能满足医院招标要求,以后将通过政府相关部门进行招标。加强基建人员培训,我们制定详细的学习培训计划,做好学习记录,定期进行技能培训,邀请外单位专家进行专业知识的授课。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从制度上规范各项基建行为,编制、修编各项与基建有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好长效制约机制。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我院党委将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注重巡察成果的综合运用,放大巡察效应,把做好整改落实工作与贯彻市委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全面推进医院工作结合起来,与加强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切实把这次巡察反馈意见转化为改进工作的强大动力、解决问题的有效对策,确保巡察成果运用取得实效。

(一)持续夯实“两个责任”

坚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进一步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第一责任人清单、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个性化清单和纪检监察组织监督责任清单体系,推动各级干部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院党委以上率下、作出示范,推动基层党组织强化主抓意识、发挥主导作用,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纪委突出主业主责、敢于亮剑出招,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严肃查处违纪腐败问题。用好巡察这把反腐“利剑”,创新开展基层巡察工作,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形成威慑,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二)持续抓好后续整改

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严格对照巡察要求适时组织“回头看”,切实巩固整改成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尚未全部完成还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和既定时限,采取跟踪督查、阶段销号的方式紧盯不放,直至整改完毕;对特殊原因仍需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紧盯责任单位、责任人,锲而不舍抓好整改落实。同时做好整改情况公开工作,主动接受党内、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确保整改成效经得住时间和群众的检验。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力争通过建立常态化的机制,从源头上、根本上解决问题。对整改工作中已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加快建立起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惩防制度体系,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23-89890015;邮政信箱:泰州市医药高新区太湖路366号,邮编:225300;电子邮箱:tzryyb@126.com 。

泰州市人民医院党委

2018年5月16日


打印正文 关闭本页
分享到:
×

用户登录